国家标准 国家 GB 46761-2025 浏览 27 次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

发布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
2025-10-31
生效日期
2026-05-01
标准号
GB 46761-2025

政策摘要

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和激活的要求,旨在将"实名登记激活"要求落到实处,构建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可追溯管理体系,为公共安全、空域秩序及个人权益提供基础保障。凡在室外从事飞行活动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均需进行实名登记和激活。

政策全文

强制性国家标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GB 46761-2025)于202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由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规定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和激活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实名登记要求、激活要求、登记标志要求等内容。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实名登记和激活管理。标准的实施标志着我国无人机监管进入全生命周期可追溯管理的新阶段,对于保障低空飞行安全、维护空域秩序、保护个人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官方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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